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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氏仙(THACH THI TIEN):
本院受理的(2022)皖0827民初5628号金竹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离婚案件告知书及开庭传票。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9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。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高士法庭开庭审理,逾期将缺席判决。
望江县人民法院
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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