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国内国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呈现“多点、多源、多发”的状态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“两不误”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望江县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疫情防控期间,我院正常开展立案、申诉信访、开庭等诉讼服务工作事项。
二、为避免人员聚集、防止交叉感染,所有来院的诉讼参与人、来访群众、外来办事人员需注意:
1. 14天内到过中、高风险地区所在市、区(县)的,健康码、行程码异常的或有发热、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的,请暂缓来院,可采取其他方式参与诉讼、办理公务。
2. 凡14天内有望江县外活动轨迹的人员,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业务的,应按照望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落实好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、隔离管控等措施,来院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3. 来院人员请出示身份证和健康码、行程码,自觉接受体温测量、来院登记,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方可进入,并请全程佩戴口罩,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遵守疫情防控来访各项制度要求。
三、疫情防控期间,对不适宜现场开庭的案件,我院将采取网上开庭、延期开庭等措施,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。当事人、诉讼代理人因疫情无法到达我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,也可与承办法官联系申请网上开庭或延期开庭。
四、疫情地区来院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,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,严格依法追究责任。
五、未尽事宜均可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或联系承办法官,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,以免耽误您的行程。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工作。
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,敬请谅解!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、便捷、高效的司法服务,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。
望江县人民法院
2022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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